《一城风月》第42节

  “什么?都是畜生?”陈凛眉头一拧,觉得这个形容词实在不好。
  琴薇点点头,“都不把我当人,每次来都恨不得把我弄死才罢休,所以我最讨厌当兵的……但是你不一样,你斯斯文文的。”
  陈凛笑起来,半开玩笑地说:“我也能把你弄死你信不信?只不过我没有那个心情。”
  “我信我信,我们现在就来试试。”琴薇脱掉衣服,丰满的身体贴上陈凛,双手熟练地解开他衣扣。
  陈凛手臂挡开她,刚要说话,看到暗蓝色天空上升起一枚信号弹,知道这是驻地叫他们回去的信号,丢掉烟,迅速把被扯开的衣扣扣好,来不及走楼梯,他敏捷地从窗口跳出去。
  不到一分钟,他就消失在黑暗里,琴薇站在窗口把身子探出去张望,也看不清他走的是哪条路。
  回到驻地,团长把众人召集在一起,宣布将在夜间突袭另一伙地方武装的大本营。
  27.第 27 章
  </strong>回到驻地, 团长把众人召集在一起, 宣布将在夜间突袭另一伙地方武装的大本营。
  解散以后,各人回到军营换上夜行的军装, 把弹`药袋背在身上, 扛着枪出门。没有防弹衣,他们只能靠敏捷的身手保护自己不死伤。
  陈凛来了一年多, 除了日常的步兵基础训练,他学会的最重要的军事技能是开装甲车和远程爆`破, 通常只有当了干部的人才能在行动的时候坐在装甲车里指挥, 大多数情况下,士兵只能荷枪实弹步行。
  缅北山区潮湿多雨, 突袭又往往是在夜间,远程爆破炸`弹安装难度相当大, 不仅要有防水结构,还要炸点准确, 才不至于伤到自己人。和那些年老迟钝又不肯动脑子的当地士兵相比,陈凛心细又大胆, 安装爆`破装置的任务往往落到他身上。
  割据一方的军阀们虽然有钱, 但也只愿意把钱花在购□□`支上, 对于一般性的爆`破装置和监`听监`控设备则舍不得多下本钱,一方面这些雇佣兵很多人文化水平不高,缅甸当地兵不识字的大有人在,过于复杂的军事设备他们根本不会用,不利于实战;另一方面,他们也不愿意花钱培养更优秀的士兵,免得他们被敌人杀死或俘虏而损失惨重。
  很多威力大的炸`弹都是士兵们自己研制改装的,乔林在技校学过两年电子通讯技术,经过他改进的炸`弹无论是遥感和威力,都比普通炸`弹强很多,因此他经常额外受到嘉奖。陈凛跟他学了半年,逐渐也掌握了这门技术。
  按照上级发下来的侦查地图,两人仔细研究之后,确定了几个炸点,准备逐一安装炸`弹。乔林负责技术性环节,而陈凛作为小分队队长,不仅要安装爆`破装置,还要组织部署战场上几十个人的火力搭配、制定作战路线。
  缅北当地士兵虽然身强力壮,却不爱动脑筋,出门打仗从不考虑作战计划和路线,只知道敌军来了就一哄而上去打,这样的水平打打游击战还行,一旦遇上对方有重型武器,无秩序作战只会是以卵击石,而陈凛则不一样,他更愿意花时间动脑筋在战前部署作战计划,用最短的时间在战场上赢得效率。
  对陈凛的指挥才能,乔林一向佩服,觉得陈凛是那种天生具有军事头脑的人,虽然没有经过正规部队训练,但是脑子非常灵活。
  “这可比玩真人cs刺激多了。”乔林是个军事狂热分子,当年在家乡报考军校落榜以后想参军入伍,因为视力不够没有选上,在这里当雇佣兵正好圆了他的梦。
  陈凛厌恶战争,尤其是这样为了争夺地盘、割据一方而发动的战争,在这样的战斗里,牺牲没有意义,而他之所以参加战斗只是为了有一天能活着离开这里。
  集合完毕后,部队整装待发,陈凛把头上的钢盔压低,摸了摸军装心口的口袋,那个银镯他一直随身带着,感觉就像带了个护身符,无论他身处什么样的险境,银镯主人的灵魂都会保佑他。
  茂密的山林里,陈凛指挥突击分队先行探路,而爆`破分队则在乔林带领下去到事先选好的炸点安装炸`弹,敌军派出了装备最良好的精锐部队应战,双方激烈交火,战斗持续了一个多钟头。
  山坡上,陈凛趴在潮湿泥泞的草丛里观察敌军的火力部署,各种不知名的蚊虫爬在身上叮咬,身后也不时传来爆炸声,让他不得不打起一百二十分精神才能把精力集中起来观察。
  “□□(一种冰`毒`类毒`品)要不要?”一个士兵悄悄问陈凛。
  “不要。”陈凛从来不沾这些。
  地方武装缺医少药,很多受伤的士兵用□□来当麻醉剂镇痛,军队里虽然没有严格规定,但人人都知道,毒`品一沾上就戒不掉。
  乔林的爆破行动执行得不错,几个炸点先后爆炸,有效阻止了敌军的进攻,为攻坚战赢得了时间,占据了有利时机以后,陈凛利用地形优势,指挥士兵三面夹击包抄敌军,仅仅用了十几分钟的火力对抗,就消灭了对方一百多人,还占领了一个小型基地。
  士兵们争先恐后跳下山坡去抢夺对方的武器和食品,其中一个军用帐篷边上点着一堆篝火,篝火上还有一只正在被火熏烤着的肥羊,于是他们什么也不顾了,全都扑上去要吃羊肉。陈凛知道他们平常生活艰苦,难得吃一回肉,也就没有阻止他们。
  看到帐篷里似乎有人,陈凛警觉地端着冲`锋枪过去勘察,发现里面躺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,男孩又瘦又小,穿一身不合体的军装,看起来像是受伤了,瘫在地上起不来。
  当地很多武装组织因为士兵不够,经常招募一些未成年的小孩当童子军,其中不乏一些只有十二三岁的娃娃兵,陈凛见那孩子惊恐地看着自己,举手做了个手势,示意他只要投降,就不杀他。
  `
  男孩举起一只手做投降的手势,陈凛正要上前,说时迟那时快,男孩从褥子底下摸出一把手`枪对着陈凛开枪,尽管陈凛反应灵敏地往边上避开,还是被打中的肩膀,手`枪后坐力很大,他往后踉跄好几步才倒地不起。
  而几乎就在一瞬间,男孩被端着冲`锋枪的乔林一通扫射打成筛子,粉红的脑浆和鲜血混在一起,场面惨烈。
  乔林解决了这个娃娃兵,跑去看陈凛伤势,鲜血不断从伤口涌出来,看样子肩膀被子`弹贯穿,他已经昏迷了。
  火速把陈凛送回驻地,将军破格安排车送陈凛到十几里外的医院治疗,几百个士兵里也难得有一个有指挥才能的人,将军不想失去这个未来的军官。
  去医院的车上,乔林问陈凛要不要吃几粒□□镇痛,陈凛缓缓摇了摇头,苍白的脸上都是汗珠。
  失血过多,他一会儿清醒一会儿昏迷,昏迷的时候满脑子都是一个少女的影子,她穿着漂亮的裙子,冒雨到工地上找他,不顾他身上的泥浆,和他紧紧拥抱。
  “白葭……你别走啊……等等我……你别走……”昏迷的陈凛呓语不断。
  到了医院以后,医生护士把陈凛抬进手术室,这里说是医院,不如说是个医疗所,设备比兰溪镇的镇医院还简陋,手术进行到一半,麻药的药力就失效了,陈凛疼到快失去知觉,拼命咬着牙不让自己喊叫出来。
  那种生死命悬一线的感觉,让两年来不知前途的茫然瞬间开朗,陈凛告诉自己,不能再这么行尸走肉一般活着,他不仅要离开这里,还要活得更好,出人头地。
  我不要什么来世,我只要今生,白葭,你一定要等着我,我会活着去找你,不管你在什么地方,不管你在谁身边,我一定会把你夺回来。
  陈凛再次睁开眼睛是在病房里,脖子上非常温暖,他低头一看,是白葭织给他那条围巾绕在脖子上。
  乔林坐在一旁,看到他醒了,很高兴,“你睡了好几天,总算是醒了。”“围巾你给我拿来的?”陈凛声音嘶哑地问。
  “是的,我知道这条围巾是你最宝贝的东西,就做主替你拿来了。”乔林和陈凛认识两年了,知道他无论去什么地方,始终带着这条已经戴旧了的围巾,刚到缅北的时候,为了这条围巾,他和人打架,不仅被体罚,还第一次被关禁闭。
  “谢谢。”陈凛把脸埋在围巾里,忘却了伤口的疼,缅甸没有冬天,四季潮湿闷热,从来不需要戴围巾,但这条围巾对他来说意义不一样,能给他生活下去的勇气。
  “一直很想知道,这围巾是谁织给你的?是你妈妈?”
  “不是,我妈很早就去世了,是我在国内的女朋友织的。”
  乔林点点头,知趣地没有再问下去,那女孩要是还跟他在一起,他怎么可能舍得丢下她独自跑到缅甸来当雇佣兵,国内再苦再累也比这里强,但凡来这里的人,都有一种自我放逐的意识。
  “我在国内的时候也有过一个女朋友,是我同村人,我们一起到广州打工,她嫌我穷,就跟了一个服装厂老板,那个老板不仅比她大二三十岁,还是结过婚的,我怎么劝她求她她都不听,铁了心宁愿当二奶也不愿再跟我过苦日子。”
  乔林头一次谈起他的私事,陈凛听着动容,劝他:“那种女人,你别放心上,早分开早好,不是过日子的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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